主页 > 委托方法
确认下面的委托方法,请向我们咨询。关于签证手续,从咨询到取得签证的过程也给与说明。


委托方法
电话方式委托 [ 电话委托 ]
电话号码:03-3361-1313 受理时间:9:00~18:00
电子邮件方式委托 [ 用邮件的委托 ]
咨询方法
来事务所咨询(请事先电话或电子邮件预约)
咨询费10分钟1000日元(如果委托办理,将成为手续费的一部分)
电子邮件的收费咨询 [ 用邮件有料咨询 ]
咨询费5000日元 ※回答时间要在30分钟之内
(如果委托办理,将成为手续费的一部分)
邮件可以更加详细地解答,也请利用。
电子邮件的免费咨询 [ 用邮件的免费咨询 ]
在委托之前有所要询问的或不知道的地方,请利用。
工作流程(签证手续)
1. 免费咨询或有费咨询
首先听取问题,提出解决方法。
2. 定报价
根据本事务所的规定提供报价。
3. 业务委托
客人全部理解之后开始委托
4. 支付费用
原则上要先交付着手金。※有着手金制度。
5. 业务开始(面谈~材料完成~提交入管为止)
综合各种情况,开始业务。
6. 审查状况的汇报
到得到申请结果通知为止,定期汇报审查状况。
7. 申请结果的通知
因为结果的通知邮寄到本事务所,由事务所给于报告。
8. 签证取得手续
持申请结果和委托人的护照,由行政书士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