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在留资格取得申请
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夫妇的孩子出生之后,需要为孩子申请签证,或者在日本居住的具有日本国籍的多重国籍者,在失去日本国籍之后,需要办理签证手续。
在孩子出生,或者失去日本国籍之日起,继续在日本持续在留60日以上者,需要在30日之内申请。
在日本停留不超过60日者,没有必要办理此项申请。
在留资格取得申请代理费用
| 在留资格取得申请 | \38,850 起个别审定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
想要进入日本国的人首先要在日本进行此项申请。 (一部分除外)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
在日本在留者,在留期间结束后仍然想在留继续同样活动。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想从现在的在留资格变更其他的在留资格时。
就劳资格证明书交付申请
转职或者签证取得后,发生申报内容变更等可以申请。
在留资格取得申请
在日本出生的孩子,原则上30天以内必须取得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