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企业内转勤签证
企业内转勤签证是指,把外国人职员从海外的外国企业的本公司转到或派出到日本的分公司、子公司、事务所、关联公司工作。或者从海外的日本分公司、关联公司转派到日本的本公司工作时所取得的签证。但是,转勤、赴任、派遣者的业务内容有所限制。只有[技术]签证或[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的活动符合。虽然说是企业内的转勤、赴任或派遣,但是从事单纯劳动业务的外国职员不符合该签证,一定要注意。
另外还经常有询问关于外国工作人员的工资支付方法,企业内转勤签证,不论是在外国企业还是在日本企业支付工资都可以。
2. 签证许可基准
(1) 转勤、赴任或派遣之前在外国的本公司、分公司、事务所必须持续工作1年以上,职务内容也必须和[技术]或[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活动相符合。
(2) 聘用日本人工作同等工资金额以上的雇佣合同。
(3) 外国公司和日本的转勤或赴任公司有一定的资本关系。
要点
○ 外国公司和日本的公司相关联的证明材料
○ 外国职员的业务内容的符合性
3. 关于签证更新手续
签证的更新申请时间也有入管的要求,必须在签证期间内留有余地地提出申请。在本事务所办理得到签证者,我们会在更新申请时期给予联系。
企业内转勤签证取得代办手续
| [企业内转勤]签证申请代理 | \136,500 |
| [企业内转勤]签证更新手续 | \27,500 |
※根据实际情况,费用有所增减,请事先咨询。
※多人数同时申请代办有优惠
外国公司的分公司、营业所的开设手续费用
| 开设手续代办 | \157,500 |
| 登录免许税 | \90,000 |
| 合计 | \247,500 |
※驻在员事务所的设置可以不必办理登记手续.
在日本的法人设立
| 设立手续代办 | \70,000 |
| 登录免许税 (资本金不满1亿日元) | \202,000 |
| 合计 | \272,000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
想要进入日本国的人首先要在日本进行此项申请。 (一部分除外)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
在日本在留者,在留期间结束后仍然想在留继续同样活动。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想从现在的在留资格变更其他的在留资格时。
就劳资格证明书交付申请
转职或者签证取得后,发生申报内容变更等可以申请。
在留资格取得申请
在日本出生的孩子,原则上30天以内必须取得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