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就劳的在留资格
家族滞在签证
主要活动内容 | 这是居住于日本的外国人士将生活在本国的配偶和子女带来日本并持续履行抚养义务的在留资格。这种情况下的配偶不包括未进行婚姻登记的关系。子女还包括“收养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不具备法律上婚姻关系的男女间出生的子女)”。但是,仅限拥有以下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士可带配偶和子女前来日本生活。 家族滞在的活动范围为配偶和子女所进行的日常生活活动,不包括工作(可获取收入或报酬的活动),但赴日后,如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后,每周可工作不超过28小时。 实际申请签证时,对象子女的年龄及实际生活状况都将成为参考标准,并且其真正的赴日目的也将得到审查,因此也存在不被许可的情况,需引起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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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请家族滞在的在留资格 | 教授 艺术 宗教 报道 经营管理 法律/会计业务 医疗 研究 教育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企业内调职 演出 介护 技能 留学 文化活动 |
分案情,一问一答
在留资格等
- 高度专门职
- 经营・管理
- 法律・会计
- 医疗
- 研究
- 教育
-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 企业内转勤
- 介护
- 兴行
- 技能
- 特定技能
- 技能实习
- 教授
- 艺术
- 宗教
- 报道
申请种类(入管局)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
-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
-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 在留资格取得申请
- 资格外活动许可申请
- 就劳资格证明书交付申请
- 永住许可申请
- 再入国许可申请
- 临时释放许可申请
- 请愿在留特别许可
- 难民认定申请
得到日本国籍
- 申请归化
专栏
入管局的事务处理方针等